close

  法制晚報訊(記者 汪紅)2013年7月1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勞務派遣用工與正式用工要同工同酬。
  市律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吳穎萍在日前的“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會2014年年會”上表示,目前,我國的勞務派遣用工存在諸多問題,難以做到同工同酬。
  內部用工“二元”化員工忠誠度低
  吳穎萍律師說,相當一部分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內部形成了正式工與勞務派遣員工的“二元”結構。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工在相同崗位上提供相同勞動,對企業做出類似貢獻,在待遇方面卻有較大差異。
  同時,勞務派遣員工由於身份不同,很難真正參與到企業民主管理中。以入會為例,北京30.2萬勞務派遣員工中,加入工會組織的有13.46萬人,入會率為45%。
  由於只有很少勞務派遣員工能轉正,導致其對企業缺乏歸屬感、責任感和忠誠度。
  建言
  同單位同崗位薪酬政策應統一
  吳穎萍律師認為,要實現企業內部的同工同薪酬,首先在同一單位同一崗位上對勞動者適用同一的薪酬政策,不能因性別、是否勞務派遣工等所謂身份不同而執行不同的薪酬政策。
  企業可以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制定不同的薪酬政策,對同一崗位也完全可以根據學歷、資歷、技能、水平、績效的差異,設立若干職級。但任何勞動者只要確定了工作崗位,就要適用這個崗位的薪酬政策。
  同一崗位應實行同一晉升標準
  吳穎萍律師說,當勞動者的技能和業績等指標滿足薪酬政策所規定的一定晉升條件時,無論其是否為正式工,均可以享受相應工資職級的晉升。
  同時,應對同一崗位或同一產品的推銷實行同一的提成政策。
  此外,對同一崗位實行同一的獎勵政策和福利政策。
  文/記者 汪紅  (原標題:能力夠了 就應晉升工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livlhgrux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