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一川實習生宋迎迎文記者洪波攝影
  核心提示 一男子駕車帶著妻女到大學校園曬太陽,出門時因是否應該交五元的停車費,與學校保安發生言語爭執。爭吵中,該男子突然倒地猝死。這是11月16日下午發生在鄭州大學體育學院北門口的事情。
  男子溘然離世,撇下了3歲的女兒和已懷孕7個多月的妻子。5元停車費竟然奪去了一條生命,除了令人唏噓外,更讓一個家庭陷入無盡的悲痛之中。
  意外
  與保安“理論”停車費 他倒地猝死
  11月16日下午4時許,家住鄭州市豐慶路的王先生駕著剛買一個月的奧迪A4L,攜妻帶女到離家不遠的鄭州大學體育學院游玩。“當時,丈夫駕車從體院北門進去,門口倆保安沒有阻攔,也沒有示意停車發給停車卡。”王先生的愛人宋女士回憶說。
  到學校後,王先生就搬個凳子帶妻女到操場東側曬太陽。接近下午5點,感覺有了涼意,王先生招呼妻女上車回家。走到學校門口時,鄭大體育學院北門的推拉門已關閉,車無法通行。“當時門口保安向丈夫要停車卡,而丈夫說進門時就沒領停車卡。另外,自己駕車進入學校還不到一個小時,不應收取5元的停車費,而保安堅持收取。爭執中,一個保安還動手把門口的石球搬到車前,阻擋我們的車出去。”宋女士說,丈夫隨後下車找保安理論,沒想到意外突然發生。
  “丈夫和門口的倆保安發生激烈的言語爭吵,爭吵中,我忽然看到丈夫竟‘砰’的倒在地上,我趕緊下車去看。當時,我抱起躺倒的丈夫,聲嘶力竭地呼喊。就在我丈夫危在旦夕的時候,兩名保安竟無人上前援助,也沒有撥打120。後來,還是我撥打了120,急救人員趕到了現場。”宋女士回憶,記錄顯示,她撥打120的時間是16日下午5時02分。
  急救人員趕到後,確認王先生當場死亡。王先生的姐姐說,她當晚5時許接到弟媳電話趕到現場時,與弟弟發生爭執的兩名保安已不見蹤影。
  唏噓
  他的猝然離世,讓整個家庭陷入悲慟
  記者昨日在現場看到,王先生嶄新的奧迪車仍停在學校北門內側,車前一側的確擋著個石球。而王先生的屍體就冰冷地躺在門口保衛室的旁邊。為了“討說法”,眾多死者親朋聚集在這裡(如上圖)。
  王先生的姐姐說,弟弟的猝然離世,讓整個家庭陷入了悲痛。他的身後除了撇有3歲半的女兒,還有懷孕已7個多月的妻子。“家裡的老奶奶已90多歲,我們現在都不敢把這個事情告訴她。俺弟弟才28歲啊,他一米八的個頭,平時身體非常健康,每年都會體檢。”
  一側,死者的母親更是以淚洗面,不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切。據王先生的姐姐介紹,事發後,長興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除了調取監控,還錄取了雙方的口供。後來,民警向家屬展示了一段事發時的監控視頻。“由於監控片段沒有聲音,只顯示弟弟當時下車與保安爭執。雖沒肢体接觸,但弟弟還是倒在了地上。”王女士表示,她認為保安與弟弟因收取停車費引發的爭執誘發了弟弟的死亡,應給家屬一個說法。
  因停車費收取,竟鬧出了一場人命。現場圍觀者無不扼腕嘆息,感到不值。
  說法
  律師:如爭吵系男子死亡誘因,校方需擔責
  昨日下午,記者見到了鄭大體育學院保衛處的苗老師。苗老師說,學校門口的牌子明確寫有進校停車要收取停車費,另外他們的收費是取得了相關部門的收費許可,有發票的,學校值守保安向進校車主收取停車費是合理的。另外,警方已調查證明,保安和車主並無肢体接觸,所以校方並不需承擔相關責任。不過,目前校方已和家屬接觸,儘力協調解決此事。
  那保安與車主爭論是不是其死亡誘因呢?對此,苗老師建議記者詢問相關領導。當記者向其索要相關領導電話時,他表示不便告知。
  就此問題,記者咨詢了相關律師。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張少春分析認為,如果學校工作人員僅和死者發生言語衝突並致死對方,且爭吵系其死亡誘因,那麼學校應當承擔一定民事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比例可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家屬可訴至法院解決。
  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王軍權則認為,在爭執過程中,就算沒有撕扯,但是保安用非常惡劣的語言進行辱罵,也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但如果僅是正常交涉,並沒有使衝突升級,應認定此事為意外,學校最多承擔補償責任。K  (原標題:5元停車費起爭執男車主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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